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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 發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 以臺教師(四)字第1112604266A號令修正發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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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函轉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以臺教師(四)字第1112604266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30日臺教師(四)字第1112604266D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