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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注意事項」部分規定,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

  • 聯絡人:張貴山
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注意事項」部分規定,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,

請查照。

說明:檢送「雲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注意事項」修正全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