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4年度預定辦理班別包括「實體課程」與「遠距同步」課程,調訓原則及填報作業說明如下:
(一)填報院區為「兩院區」者,為分區調訓班別:實體課程以實施分區調訓為原則,服務地點位於臺中以南縣市人員,研習地點為南投院區,請至「南投院區」頁面填報。
(二)填報院區為「臺北院區」或「南投院區」單一院區者,不區分服務地點,均可報名,請至預定辦理院區填報:
1、僅於特定院區辦理之特殊班別(班別名稱加註「※」者)。
2、遠距同步課程(班別名稱加註「(遠距)」及班別一覽表以黃底標示者)。
二、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,請注意下列事項:
(一)請依貴屬人員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,參考各班別研習目標及研習對象確實填列訓練需求並做適當調控,另請留意各班別「研習對象」所列重複參訓相關規範,減少貴機關學校日後調訓未能與訓之遞補作業困擾。
(二)請控管所屬人員填送需求上限,每人填報研習時數上限為40小時(以每日6小時計算,不含人事人員訓練及人力學院另行調查之中高階人員培訓班別)。
(三)人力學院得衡酌需求調查結果,調整各班辦理情形;未達一定需求人數之班別,得不予開班,或合併兩院區需求辦理;相關調整情形,將於人力學院公告114年度訓練計畫時併予敘明。